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1、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3、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3种观点: 民法典继承权公证房产需要30天内完成过户登记。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登记后才生效,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房产继承需要进行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和继承登记等程序。此外,涉及房屋权属的判决、裁定等文件也需要提供。法律分析一、民法典继承权公证房产要多久1、民法典对房产继承权公证后过户时间没有作出规定,继承房屋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而过户登记一般是30天内完成。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房产继承要经过哪些程序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5、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判决、裁定等。结语房产继承涉及多个程序,包括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和继承登记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明确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和继承开始的时间。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手续。此外,还需提供其他资料,如判决、裁定等。因此,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步骤,具体时长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1、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款办理。尤其是有些协议牵涉到诉讼内容,而诉讼是有时效要求的。 2、只要你公证过公证处都有档案的,不管你过几年都有效。比如房产继承的,尽早过户存款继承尽早取出,万一公证书因为年份久了丢失了,恰好公证处也找不到之前办理的那份卷宗,这样就比较麻烦了。 3、 房产继承公证 书从法律上讲是没有法定的期限的,也就是说办理完房产 继承公证书 后,该公证书不会因为你没有及时去 房产管理部门 办理继承的更名过户手续而导致该继承公证书的无效。 4、但是一般房产管理部门从管理的角度,通常会要求继承人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但是这个不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会因此而导致继承公证书的无效的。 5、如果当事人办理完 房产继承权 公证书后,不打算立即更名,也是可以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办理完 继承权公证 书后,就必须及时到房产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当事人对于房产继承权公证书的有效期方面的担忧或者顾虑大可放心。以上就是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多长时间,房产继承公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的内容,继承人是不可以持该公证书就自由出售尚未更名的房产的。也就是说房产继承公证书与房产证各有各的作用,公证书不能代替房证。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1、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3、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公证书的有效期是永久的,只要没有相反的证据推翻它。只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才没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房产继承的公证书,只要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该公证书是错误的,该公证书就是永远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一、民法典办理继承权公证要多久民法典对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多长时间没有作出规定,而依据公证法的规定,申请公证后,资料齐全的,公证机构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二、申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一)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二)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三)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四)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五)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②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③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④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⑤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六)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七)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一般有两种,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死者生前留有遗嘱根据遗嘱进行财产分配即可。如无遗嘱需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到派出所办理);(2)被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其他凭证;(3)继承人的相关身份证件。2.如果依据法定继承办理公证,则还需要:(1)法定继承人证明。需到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办理。内容主要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相关情况。(2)如法定继承于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之一,需其他法定继承人书面表示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在办理完遗产继承公正之后,继承人即可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程序。所需提交的资料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窗口领取)、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定继承公证,如果材料齐全的话,一个星期便可办结。继承需要财产证明、亲属证明以及继承人的身份信息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公证后才能到登记中心办理变更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1种观点: 民法典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十五个工作日,但不计算补充证明材料或核实情况的时间。继承人需先到房产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再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程序包括评估房屋、申办测绘手续、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立案受理和发放更改权属人房产证明。法律分析一、民法典房产继承公证要多久1、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还有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以及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2、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3、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继承手续。4、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二、房产继承公证程序有哪些1、继承人委托评估公司对所房屋进行评估;2、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3、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4、房地产交易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5、资料审核后,发放已更改权属人房产证明。结语在民法典房产继承公证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公证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核实需要的时间不计入期限。房产继承程序包括评估房屋、办理测绘手续、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请继承人按要求联系当地公证处预约办理,如有需要,可委托亲友代办。最后,经资料审核后,将发放更改权属人房产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继承权公证费用是多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一般继承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等。法律依据:《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第二条 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3种观点: 一、民法典继承权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民法典对继承公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没有作出规定,公证法规定,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后,公证是长期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二、遗嘱公证的程序(一)申请与受理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劵等);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审查与调查1、当事人的身份和权利能力、行为能力;2、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个人所有;是否处分了共有财产或争议未决财产;3、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欺骗等行为;4、审查、核实遗嘱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所立遗嘱是否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5、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盖章、捺手印和制作日期是否齐全。(三)出具公证书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