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正常情况下四月开始发放,员工退休后第二个月起开始发放退休金按照各地社保制度的规定,职工办理退休时,需在生日的当月在递交退休申请资料,在递交申请资料的次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已经是一种常态的,各地的规定都是差不多的。但如果三月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因为个人原因没有按时递交申请材料,就不能保障在生日后的第二个领取到基本养老金。退休金会按照员工的保险缴纳基数以及员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其中养老金也是会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金以及过渡性养老金的总和计算的,如果员工在退休前没有缴纳满十五年也是不能在退休后领取退休金的,当员工年满60周岁即可办理退休手续。凡是在3月30日之前满60周岁的人,如果属于单位职工,用人单位都会在2月底之前通知准备办理退休的相关资料,在3月份自己的生日到来之前,向当地社保部门递交申请材料。按照规定的,3月份还属于正常的上班月,当然有的单位允许职工不再继续上班时也可以提前离岗休息。只要是在3月份正常上班,或是经过单位批准不用上班的职工,毕竟3月份还属于单位的在岗职工,不但在3月份要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也为职工发放3月份的工资,这也是职工在单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但很多单位的工资不是当月发放的。法律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你的养老保险费用要交到12月,因为你的退休日已跨月。如果你是11月30日出生的,换句话说;11月30日是你的退休时间,那么,你的养老保险费用要交到11月就可以了。如果你是12月1日出生的,那么,你的养老保险费用就要交到12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1年三月退休,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即二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