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债权人存在合法的留置权,否则不得扣留债务人的财产。
所谓的留置权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时,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并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例如债权人为车辆维修人员,债务人将自己的车辆留在债权人处维修,债务人不支付维修费时债权人可以扣留该车辆。
一、建设工程留置权能否适用
可以适用。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留置该动产,以作为债权担保的权利。留置权人不仅得留置标的物,而且得于一定条件下于留置物的价值直接取偿。因而,留置权是支配权的物价值的担保物权,而不是支配标的物实体的用益物权。
二、留置权的概念及规定是什么
留置权的概念是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
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规定是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