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登记的。旅馆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的,依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未按照规定向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