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种日期过了可以补打疫苗:1. 要到正规的防疫站进行补打,避免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2. 疫苗包括新冠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狂犬病疫苗等,需按照正规流程完成全部针次。3. 出现意外情况时不建议继续接种,需及时治疗原发疾病,待病情好转后及时补种疫苗。4. 疫苗一般可以延误后补打,但需尽快接种,以免影响疫苗预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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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疫苗的处理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应当如实登记,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监督销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如实记录销毁情况,销毁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法律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应当如实登记,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监督销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如实记录销毁情况,销毁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过期疫苗的处理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应当如实登记,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监督销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如实记录销毁情况,销毁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法律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应当如实登记,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监督销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如实记录销毁情况,销毁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