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