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认真贯彻《建始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动态监控系统扶贫金绩效目标自评及20xx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建财绩发〔20xx〕13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中心上级专款项目支出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中心积极开展对上级专款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建始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主要承担计量检测、农产品、农产品生产条件及农业投入品、畜产品、畜牧业生产条件及畜牧业投入品、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职能。20xx年3月机构改革将原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的全县计量检验检定职能并入。单位属全额财政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服务全县各类企业,为建始县产业结构升级和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和技术支撑,以提升我制计量水平,助推建始县经济高质量法制,特建立此项。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中心成立了以中心党组、主任毛圣冰为组长,分管领导金科为副组长,计量股为成员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工作职责。
(二)组织过程
根据《建始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动态监控系统扶贫金绩效目标自评及20xx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建财绩发〔20xx〕13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建始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计量检定专用设备采购,围绕20xx年预算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组织项目股室、所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通过汇总分析,复核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计量检定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自评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度我中心预算计量检定专用设备采购总费用1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正值改革期间,项目实施主体未明确,该项目于20xx年12月底正式划入我中心账户,后经请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在20xx年实施完成。具体情况说明见附件《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关于20xx年度项目经费落实情况的说明》。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计划完成商品定量包装检定项目一套,非自动天平检定砝码3套。
(2)质量指标:服务全县各类企业,为建始县产业结构升级和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和技术支撑,以提升我制计量水平,助推建始县经济高质量法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建标后计划完成全县商品净含量检定等相关工作,服务全县企业约100家。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需要及早进行项目统筹分析与安排,进一步优化项目流程,及时履行项目早期手续;进一步根据业务量增减趋势,及时进行项目申报;加大支持,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实施过程中,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问效工作,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跟踪检查,促使项目及时落实落地。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编制部门预算的目的,就是要求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本部门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规范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强化基础数据编制,结合实际及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合理确定项目支出预算数,并按经济用途逐级细化分类,专项资金预算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严格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结合实际情况,完成并准确地批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做到决算与预算相一致。
(三)拟公开情况。
拟按财政要求公开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我县对20xx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就项目开展和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概况
20xx年,县卫健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方针、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了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各地卫生计生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局机关实际在职人员96人,长期聘用人员6人,临时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82人。机关设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人事股、爱国卫生工作股、财务股、改革和药物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职业健康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科技教育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老龄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无偿献血管理股、系统分工委办、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归口县卫生健康局管理。20xx年在新冠肺炎依然严重形势下,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项目实施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等文件,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工作进行安排。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以下评价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使绩效评价能反映资金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卫健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1、20xx年财政安排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及综合补助6769.26万元,其中、省资金到949.7万元,县本级5500万元,其中药物配套资金1200万元。
2、20xx年财政到位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其中305.2万元,县本级14.36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乡镇卫生院日常基本运转使用上级药物补助资金及本级综合补助资金49.7万元。
2、20xx年实际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共357个行政村卫生室。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
四、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
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由财政按进度安排经费,全年分3次安排拨付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和本级财政综合补助资金。对卫生室药物补助资金,通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县财政给予安排,卫生院通过报账方式,由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转账支付到各卫生室乡村医生手中。全年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虚列资金等现象。
具体执行:
1、为有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卫健局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纳入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并组织了专项考核。加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印发了《桂阳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桂卫发[20__]62号),要求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导和考核。20xx年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年度进购3450万元,全年销售3330万元。
2、集中举办了全县乡村医生培训班,对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尤其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布暑和动员,
3、制订并下发绩效考核文件。制定和下发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2项绩效考核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疗服务等3个绩效考核细则与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4、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全年卫健局实行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卫生院实行对卫生室每季度一次的督导考核。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补助经费,经费的补助,保障了乡镇卫生院的基本支出正常运转,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
绩效效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五、项目绩效评价及结论
评价:20xx年卫生院、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结论: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各项指标综合自评得分92分,项目绩效支出为“优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基药配送到位率偏低,群众用药较困难。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县基药补助总资金为843.17万元,其中:补助转移支付407.54万元,省级补助247.3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37.63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50.84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安排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843.17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346.30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496.87万元。含上年结转数资金执行率为94%,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行政村覆盖率100%,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有效控制药占比,提高了医疗服务收入,基本上实现了从“以药补医”到“以技补医”的转变。二是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占比日趋下降,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三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步推进。我县所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单位均将药品双信封和联合体议价采购腾出的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按照改革方案,取消药品加成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比例实际补偿也全部到位。四是继续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我县12所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开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了联合体购销合同、廉洁购销合同及“两票制”承诺书,并按“两票制”要求索取授权书及相关票据。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合理规划,科学论证。20xx年,我县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各基层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基本药物考核补助资金实施方案。二是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加强了对补助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管理,规范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保障补助资金安全、高效的使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严格按照资金性质专款专用。三是绩效评价,量效挂钩。强化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管理,并建立绩效评价情况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自查,昌宁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本药物制度的优势没有得到体现。当前的医保与基本药物制度没有形成有效衔接,群众使用基本药物无优惠,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无倾斜。基本药物目录与医保目录没有有序对接,医疗机构执行的仍然是医保目录。
二是基本药物的补助没有与时俱进。现行的补助水平仍是20xx年启动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的标准,而其他的医改补助均有明显增长,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多次价格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已由原来的人均15元提升到人均79元。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城区或县城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在不断发展,新增的机构未获得基本药物补助,但如属公立又必须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药政文件的深入学习。明确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具体工作布置。
二是积极完善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按规定配备基本药物,优化使用基本药物,优化基本药物补核工作。
三是加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基药的监管,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配套。
四是按照上级要求,巩固完善药品采购“两票制”,加强药品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建设。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认真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并对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如期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最终,自评得分为99分,自评结果为“优”。针对绩效自评结果,拟通过以下措施强化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一是利用绩效自评成果改进下一年度绩效自评指标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从而完善项目自评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能;二是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结合,本次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对于合理安排下一年度预算起到关键作用。
本次评价结果将在县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项目单位评价结果将做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重要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xx〕5号),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对此项工作进行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南江县20xx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宣传、监管、培训等。20xx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市场环境得到净化,企业营商环境得到优化。
2.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经费纳入20xx年初预算,预算金额9万元。
3.经费的管理,建立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专账。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经费用于南江县创建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工作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方面,南江县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宣传、培训、监督检查、配合抽检等。
主要工作绩效如下:
一、健全地理标志工作体系方面。建立了6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标准体系,南江黄羊、南江金银花等标准体系正在更新。各地标产品都建立了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二、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方面。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性文件制定。《南江县商标品牌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市监《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等文件。二是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大了对各地理标志使用企业进行了查处,共出动车辆人次200余次。对辖区内所有地标使用企业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监督检查。
三、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方面。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进行长效监管,凡有专项执法活动,地理标志必查。加强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使用初审的调查、研究、研判。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动监测和调查处理情况。组织抽查检查地理标志使用企业,按照40%比例抽查,抽查了6家地理标志使用企业。出动车辆人次108,没有发现大的问题。
四、强化保护宣传方面。加强了公益宣传,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印发了《南江县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江县市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的网站上发布了知识产权宣传信息;在桥梁小学等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五进”活动。在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开展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县市场监管局在市场监管系统内印发了“市场监管大讲堂”学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要求积极参加学习知识产权业务。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加强专项经费和支付制度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做好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同时注重提高资金项目的安全性,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防止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年初预算9万元。
2.资金到位。截至目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到位9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该项目支出0元,支付进度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内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经费的开支管理及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对该项目的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xx年我局始终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单位财务制度,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预算进度支付费用,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有关规定执行,预算执行完成和控制较好。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以保证每笔经费使用更加合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根据有关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该项经费的规范使用和日常监督工作。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抽查了6家地理标志使用企业,出动车辆人次108。加强了公益宣传,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加大了对各地理标志使用企业进行了查处,共出动车辆人次200余次。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抽查了6家地理标志使用企业,出动车辆人次108。加强了公益宣传,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加大了对各地理标志使用企业进行了查处,共出动车辆人次200余次。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抽查了6家地理标志使用企业,出动车辆人次108。加强了公益宣传,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加大了对各地理标志使用企业进行了查处,共出动车辆人次200余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xx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市场环境得到净化,企业营商环境得到优化。
五、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财政局的要求完成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计划。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七、20xx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对绩效考核的认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之所以达不到良好的效果,原因是通过考核解决什么、还需什么目的,缺乏深刻的反思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审核考核项目。二是合理设定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