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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第三章 无偿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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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第三章 无偿献血”。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献血条件:

年龄要求:凡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者。健康状况:身体健康的公民可参与无偿献血。

献血量与间隔期:

献血量:每次献血量为二百至四百毫升。间隔期:两次献血间隔期不少于三个月。

献血者权益:

献血证颁发:献血者将获得市献血办颁发的《无偿献血证》。用血权利:合格献血者享有在特区免费、优先用血的权利。家庭成员用血:献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也可在特区免费使用等量血液。

血液检验与使用:

检验流程:采供血专门机构负责对献血公民的血液进行检验。合格血液使用:合格血液供给医疗单位使用。不合格血液处理:不合格血液需及时通知献血者并指导其进行深入检查或就医。若血液不合格,献血者可在特区免费使用其无偿捐献的等量血液。

无偿献血基金:

资金来源:献血公民捐献的血液用于医疗目的后所得费用,扣除检验、储运费用后,归入无偿献血基金。基金用途:主要用于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提供必要的饮品、报销献血者用血费用以及制作无偿献血证和奖励品。基金管理:市献血办负责管理无偿献血基金,接受捐赠,并定期向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基金使用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开基金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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